
蔡丽霞
首先感谢泰安日报长期以来对泰安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心支持,并对参与宣传报道工作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泰安日报记者
请您代表国资委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蔡丽霞
一、市国资委制定出台《泰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增强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鲁发〔2014〕13号)和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的通知》(鲁国资〔2016〕1号)有关要求,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制定出台了《泰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制定出台《方案》,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一是有利于分类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企业功能并科学分类,是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重要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将改革引向深入。二是有利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国有企业承担着多重责任和使命。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区分不同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有利于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与动力。三是有利于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当前,市属国有企业的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投向,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从整体上增强国有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四是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没有明确的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在监管措施、监管内容、监管要求、监管方式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仍会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推进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方案》由四个部分和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规定了市属企业的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种,其中商业类又细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
第二部分提出了分类方法,是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功能确定企业的类别,并且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部分规定了对不同类别企业进行分类施策的基本措施,包括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和分类定责考核。
第四部分对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附件对15户市属企业进行了分类。
蔡丽霞
二、国资委研究出台《授权放权清单》
为切实增强市属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水平,近日,市国资委印发了《泰安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明确了对市国资委监管市属企业24项授权放权事项。与以往的授权放权相比,此次出台的《授权放权清单》具有以下两个亮点:
一是应授尽授激发企业活力。市国资委按照精细严谨、应授尽授的原则,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重点选取了3大类、24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授权放权清单》,包括企业规划与改革发展事项4项;收入分配与财务管理事项3项;产权管理事项17项。
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市国资委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授权放权清单》的公布,是我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意味着赋予了市属企业更大的责任,意味着对企业的行权能力建设、对加强权力运用的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证授权放权事项的落实落地,我们下一步将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各项授权放权工作见到实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泰安日报记者
今天的解读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内容,请会后联系市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99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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