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应当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安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国有企业的重要窗口、回应社会关切的有效途径、转变监管职能的有力手段,积极打造“阳光国资”政务公开品牌。

1.主动公开主动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融入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等工作程序,加强重要会议公开,及时公开10次主任办公会相关决策事项,同步发布相关议题解读材料,公开率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在市政府、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适时更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方便企业查询使用,今年以来,网站主动公开事项200余项,做到公开事项全覆盖、无死角。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综合运用文稿、图文、简明问答、领导干部解读等多种形式文件10余篇,组织开展“泰公开”泰城公交政策解读现场会、“供好水、服好务、促发展、惠民生”政策解读现场活动、“节能降碳·你我同行”政策宣传解读活动。

2.依申请公开市国资委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其中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其中败诉0件)。

3.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把完善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全过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制定《泰安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泰安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泰安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50余项,优化了主动公开工作程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制可循。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市国资委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均执行“三审三校”工作程序,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信息审核制度、信息约稿制度、信息调研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

5.监督保障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委全体干部及各市属企业集团分管领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处置能力,在国资系统内营造依法政务公开、严格保密审查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受单位职能限制,委机关出台政策大部分针对监管企业,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较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难度;二是政务公开工亮点不够突出;三是运用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的还不够。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围绕国资国企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社会热点,结合新媒体等多元化渠道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规定发布意见征求,了解群众诉愿,多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推动我市国资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修订,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二是常态化公开部门会议,确保公众了解掌握本单位业务要点、工作动态等。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多种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主办、分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件,均已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进一步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水平,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为企为民服务水平。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市国资委

2024年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