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泰安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围绕国资国企工作,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参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全面介绍我市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等情况。加强重要会议公开,及时公开5次主任办公会相关决策事项,及时宣传解读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质量效果进一步提升。依托委门户网站开设“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专栏,及时发布各类惠企政策。抓好国资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组织开展“供水政策惠民生·优质服务伴您行”现场政策解读活动,“探索城市动脉·增强安全意识”政府开放日活动,“筑牢燃气防线·守护冬日平安”政策解读活动,“走进托育·感受幼有所育”政府开放日活动,“政企携手助力乡村振兴”政府开放日活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有关国资国企信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及时发布国资国企动态信息,委门户网站“国资要闻”“国企动态”等栏目发布信息6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0余条,推动社会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了解。
(二)坚持依法依规,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完善与市政府公开办、法律顾问常态化会商交流机制。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已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其中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其中败诉0件)。
(三)强化信息管理,全面提升公开服务效能。坚持把完善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全过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制定《泰安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泰安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泰安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优化主动公开工作程序,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制可循。详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安排、任务分解台账及培训计划,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严格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按照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积极适应需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2024年,市国资委持续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均执行“三审三校”工作程序。加强对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完成委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对栏目构架、内容规划、页面设计等进行系统重构。加强网站、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秉承原创精神,持续探索创新,积极展示工作成效,唱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好声音,“泰安国资”微信公众号荣获2024年山东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成绩突出账号”,全省共50个,其中泰安市仅2个。
(五)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工作提质提效。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机制,动员市属企业集团参加第三方评估专家专题授课,举办“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国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提升市属企业和委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完善检查核查机制,定期对委门户网站内容进行自查,对公开流程不规范、公开信息不完整、存在涉密涉敏信息等问题进行即查即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有一定差距。主要问题有:重大草案解读和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有待提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够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等。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全过程公开,更好运用图解图标等方式,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确保企业和社会公众看得懂、记得住。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公开事项标准,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厘清公开边界,切实解决“公开什么”“如何公开”“何时公开”“在哪公开”等问题。三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开展队伍培训,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日常交流,在工作实践和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4年,根据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际情况,市国资委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市国资委对照《2024年泰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梳理分解工作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处室、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截至2024年底,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完成了既定的任务目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我委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5件,均已按时办结,并向代表、委员个人做出了书面回复,答复率达到100%,吸收采纳率达到100%。
(四)在推进决策公开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持续推进决策公开,在第8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泰安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审议稿)》议题,邀请国企职工代表进行列席,并对《办法》提出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采纳,全面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提高公开实效。
泰安市国资委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