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闲置房产用于社区为民服务的建议》的答复(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
发布日期:2019-08-13 09:37 浏览次数:

谷志、赵亚军、梁训美代表: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关于国有闲置房产用于社区为民服务的建议》收悉。对此建议市国委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从狭义上理解国有闲置资产主要是国有企业(或改制破产企业)未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土地等国有实物资产,这些资产正在闲置或出租收益率较低或权证存在纠纷。结合前期开展的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和市属改制破产企业资产情况,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及移交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布暑,2017年我委对驻泰央企省企及市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市政设施、社区管理进行分离移交工作,对教育、医疗机构、厂办大集体进行深化改革等工作。

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总户数50.8万户,涉及110家企业,其中:驻泰央企13家,省企40家,市(县)属企业57家,央企、省属和市属企业分别占我市任务总量的8%、82%和10%。山东能源新矿集团、肥矿集团2家省属企业任务量占全市的78%。

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消防、教育及医疗机构共涉及12家企业,其中:央企5家,省属5家,市企2家。12家企业共有市政设施98个,社区管理机构34个,专职消防队2个,教育机构21个,医疗机构30个,厂办大集体41个。

截至5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签订框架协议100%的基础上,累计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50.8万户,占任务总量的100%,已全部完成管理职能和资产划转分离移交,25亿维修改造资金全部到位,维修改造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同时全部完成市政设施98个、社区管理机构34个职能分离移交和2个专职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基本完成了21个教育机构的深化改革和30个医疗机构的深化改革;41家厂办大集体深化改革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了29家,剩余12家正在加紧推进。

二、市属改制破产企业闲置资产情况

(一)改制剥离的存量资产:主要是指原国资公司和商贸国资公司权属企业改制后剥离到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资产。目前管理8宗房产和土地,其中房产面积54,823.87平方米,土地面积176,038.33平方米(折合264.06亩)。

(二)改制企业未变现资产:主要是指原国资公司和商贸国资公司权属11户破产、清算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目前管理19宗存量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包括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厂办医院、厂办幼儿园学校等),涉及房产面积35,574.31平方米,土地面积71,790.45平方米(折合107.68亩),19宗资产中大部分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其中出租资产6宗、无偿占用资产8宗(主要是职工集体宿舍、医院、幼儿园等非生产性资产)、闲置资产3宗、其他资产2宗(有纠纷)。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提供了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坚实保障。

(二)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完善调度制度,实行周、月调度制度,月汇总并书面通报。每周每月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调度、督导、汇总全覆盖。

(三)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市国资委总牵头,市直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指导协调相关县市区及企业做好工作,市政设施分离移交由市住建局负责,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教育和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牵头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分别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进一步明确了县市区的属地责任,在体制上、责任上确保了上下联动机制的形成,把千头万绪的各项工作分门别类,理顺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遇事有人管,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能够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督导考核。把“三供一业”、市政设施及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

(一)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存在的问题。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清算等收尾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需加快推进;12家厂办大集体深化改革任务需尽早完成;社区管理职能、市政设施分离移交还需积极做好收尾和各项善后工作;教育、医疗机构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需下大力气落实解决。

(二)市属改制破产企业闲置资产存在问题。一是多数房产土地由于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房产土地证明,影响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如破产清算企业未变现的19宗房产土地中,除3处有房产证外,其他均没有办理房产证;仅有2处办理了土地证。二是部分资产存在产权不清和诉讼问题,如幸运之星商务会所(金山路1号)因租赁纠纷上诉省高院,目前省高院已经判决原市国资公司胜诉,但下一步仍面临执行难问题。三是破产清算企业的部分职工集体宿舍、幼儿园等非经营性资产被无偿占用,暂时无法变现处置。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一是加快完成“三供一业”维修改造等收尾工作,做好资金清算准备。二是全面完成教育和医疗机构的深化改革工作。三是全面完成市政设施和社区职能移交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摸清工作底数,加强工作调研,为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市属改制破产企业闲置资产。盘活闲置资产是一项复杂而又紧迫的任务,对夯实国资监管基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充分利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有利时机,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盘活改制破产清算企业和其它企业闲置的无效实物资产。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对部分职工无偿占用的房产,定向处置一批;对产权清晰、一证照齐全的,公开处置一批;对职工宿舍配套服务的,符合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国有资产,移交社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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