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3号;邮编:271000;电话:0538-6991632;传真:0538-6991632;电子邮箱:tagzw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泰安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37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我委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加快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调整了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能按制度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同时小组还定期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管理机制。印发了《市国资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了《国资委信息发布审批备案(保密)制度》,加强了信息发布工作审批备案、保密审查流程的规范管理,不断推进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20年,国资委积极主动作为,下大力气新开设了泰安国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两大宣传阵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聚焦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做到定期发布国资监管信息,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及时转载发布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与我委职能相关的政策解读,对于我委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按照“同时起草、同时审核、同时发布”的“三同时”原则,主办科室同步制作并发布解读信息。2020年,先后发布《泰安市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泰安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确保市属企业及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监管政策找得到、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二是注重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文章、参加《服务民生面对面》等多种形式解读我委重要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我委接受媒体采访2次,《大众日报》头版、《山东新闻联播》报道相关工作5次,参加《服务民生面对面》直播节目、 现场接听12345热线1 次,就市民关心的小微企业房租减半、国企退休人员保障、企业年金制度等问题回答市民提问,并及时公布节目曝光问题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扎实做好部门重要会议情况公开,全年公开主任办公会议 10次,并邀请相关企业代表列席会议3次,及时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四是公开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市国资委党委积极组织所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国企义务,从精准扶贫、爱心助学、抗疫防疫等多个方面入手,深化公开市属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五是规范严谨做好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委2020年主办、分办的2件人大建议已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并根据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办理复文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未接到需办理的政协提案。六是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宽群众联系新渠道。2020年,国资委着重围绕“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制定了《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21名代表参加,并通过介绍国资委的整体构架情况、观摩体验办公运行情况、座谈交流,填写意见征集表等形式,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国资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成为我委推进“阳光政府”的一项新举措。
(三)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国资委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心和泰安市泰山玉产业发展管理中心,2020年,两中心网站共发布稿件及公告35篇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41篇次。在文明网发布稿件7篇次,办理依申请公开请求1件。2020年度主要采取以下四项措施推进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两中心均已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单位网站、微信群等及时公开不涉密的文件和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与准确。二是完善公开制度。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安全业务培训,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完善了相关的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公开网站为“主平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按照上级的时间规定,及时更新维护政务信息网各目录中的信息。同时,还通过其他平台及载体不断丰富公开信息的方式和渠道,第一时间发布省市相关政策及工作动态。四是满足群众访求。坚持“准确把握、积极主动、依法依规,规范受理”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各类申请和诉求, 2020年,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心收到12345热线转办事项240余件,办结率为100%,回复率达99%以上,用户满意率达85%。真正实现了“信息公开为人民”,不断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围绕落实《国企十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这条主线,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监管等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透明度。一是及时公开市属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在门户网站按月公开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事项变化情况以及按照规定公开国有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负责人年度薪酬等重大信息,较好的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市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年度薪酬等重大信息的需求,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2020年,我委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扎实做好部门重要会议情况公开。全年公开主任办公会议 10次,并邀请相关利益方或企业代表等列席会议,及时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四是公开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市国资委党委积极组织市属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国企义务,从精准扶贫、爱心助学、防疫抗疫等多个方面入手,深化公开市属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50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6条;微信群等其他渠道发布信息32条。同时,年度内按要求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了全市国有资产、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拓展了公开渠道,获得高度评价。
我委根据“三定”方案,专司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无公共管理职能,因此,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国资委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了网络、书面等申请公开渠道,在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内部公文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合法、规范、透明,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国资国企领域的各类信息需求。重点是做好委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来,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3件,2件为信函形式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均不属于我委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国资委2020年度共接收行政复议3件,已按照要求办结,无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虽然在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还存在差距,如:政务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健全。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提高、人员力量不足;新建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还不够合理、信息分类不够精准;服务功能与社会公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等。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强国资委网站、公众号、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维护和管理,规范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流程,制定并出台《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深度,采取各项有效的措施,细化分工,努力提高机关人员的思想认识,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和运营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泰安市国资委不存在依申请收费和减免情况。
市国资委
2021年1月19日